如今,審計工作的開展越來越受到企業經營者的關注和重視。通常情況下,按照審計實施的時間相對于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發生的前后分類,審計可以分為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那么,什么是事前審計?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審計人員又需要掌握哪些操作要點呢?
事實上,事前審計是在被審單位經濟業務發生之前,對其財政預算,或經濟發展計劃、財務收支計劃、經濟合同、活動方案、決策等是否符合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是否可行和有效所進行的審核、稽查。開展事前審計,有利于被審計單位進行科學決策和管理,同時也有利于保證未來經濟活動的有效性,避免因決策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那么,開展事前審計,需要掌握哪些操作要點呢?
首先,確定審計項目。其具體要求是根據各個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確定具有典型性的單位為被審計單位,以及這些單位中帶有普通性、傾向性的經濟事項的決策、目標、計劃等為審計項目。
其次,配備審計人員。事前審計技術難度較大,因而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同時還需要其具體完備的知識體系。此外,還需具有創新精神,這樣才能夠確保事前審計得到高質量的開展和推進。
再次,擬定審計工作方案。其關鍵在于編制依據的詳盡及具體實施步驟的緊湊、合理。這就需要:(1)依據被審計單位未來經濟事項基期情況、國內外同行業的情況及市場預測情況等寫出詳盡的調查報告;(2)事前審計具體實施步驟安排得緊湊、合理。即事情審計工作的開展需環環緊扣,勻速進行。
*后,實施審計工作方案。在實施事前審計的過程中,其著重要做好以下四點:(1)被審計單位的人員、資金、設備、材料、方法、環境及信息等要素的綜合狀況進行清查;(2)實事求是地分析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現狀,看企業系統的各構成要素質和量是否精良,配置是否合理等,以恰如其分評價其管理水平;(3)采用專門方法重新匡算企業的生產能力、產品成本、期間費用、投資收益等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并以此校正決策、目標、計劃等審計項目;(4)在事前審計結束后,審計人員還需要對初審結束后提出的審計招待、起草的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代擬稿等進行嚴格復核,以確保其客觀性、合理性、公正性。
以上為事前審計操作要點具體介紹,審計人員開展事前審計,一定要對其進行具體把握,從而才能夠確保事前審計工作的穩定、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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