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企業需要按要求參與銀行存款審計。其實銀行存款審計是指對企業的銀行收入、收入、結存情況以及履行定價新制度和支付管理制度進行的審計。
通常情況下,銀行存款審計包含此表內容:
(1)證實銀行存款結存利息,查看企業銀行存款帳存總市值與開戶行帳存余額是否保持一致;
(2)審查銀行存款收入的有效性、客觀性、合理性;
(3)審查銀行存款支出的正確性、合理性、合法性;
(4)查核銀行存款的提款與銀行對帳單的入帳日前,結案兩國的入帳是否一致,對雙方的“未達帳項”逐筆查清原因;
(5)查核判斷將銀行帳戶贈送給或承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查明有無外單位或個人以匯款、轉帳本票或現金與被審計單位拿走支票或收取收據等;
(6)查明銀行存款結算戶與專用基金存款戶財務有無互不誤讀;
(7)查明銀行存款相合是否履行現金管理制度、結算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各項有關政策法令的規定;
(8)評價銀行存款收付業務的核心操縱制度的隱蔽能力和執行情況,并對漏洞提出修改緊急措施。
并不一定,銀行存款作為一個企業或單位效率較強的股票,審計職員在對其進行審計時,為了降低審計安全性,還往往需要關注以下幾個全面性的問題:
(1)銀行存款*性。將銀行存款余額及發生額與銀行存款利息相核對,安全檢查銀行存款存在的真實性。存款利息是銀行存款所衍生出來的,因此它與銀行存款在總額上必須依賴于,即一定的利息收入必須與必要的銀行存款相對應。通過將銀行存款與利息核對,一方面可以審查銀行存款是否貸款票房,有無賬外資金;另一方面可以分析銀行存款的真實狀況。
(2)核對資金水流,關注銀行存款調節表。審計時,審計人員應向會計人員交出*近月份的調節表,分幣種、分戶頭逐戶逐筆核對,查明銀行對賬單的額度收付金額是否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相等,是否有收付同時上升或同時遺失等情況,調整后余額是否相符,數值有無錯誤等。
(3)關注付款單位相關情況,警惕辨認出違紀涉事線索。通過對抗款有關情況的檢查也能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的線索,因而,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應重點審查被審計單位及所屬單位兩者之間的資金往來于,注意進賬單中所填寫的付款單位的賬號是否已向審計人員提供,有無隱瞞未提供的銀行賬號。
(4)關注輪流存款。對于定期存款的審計,要充足注重,控制風險,特別要關注定期存單的轉存。將存單的會計過后內轉存過程與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以核實所有的轉存已全部入賬。
以上為開展銀行存款審計相關事宜詳述,希望必需對審計人員開展銀行存款審計提供仿照。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