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是除了經濟轉型局限于我們所致使的第二大時代時代背景,互聯網仍未日漸糅合到社會中的豐富多彩,當知識產權遇到互聯網又會撞擊出怎樣的擦出呢?
據世界知識產權民間組織(WIPO)的有關統計原始數據表明,當今世界每年90%~95%的發明創造者成果都可以在專利記載中見到,其中約有70%的發明成果并未在其它藥廠文獻上撰寫過,教學科研工作中平常參閱專利文獻,不僅可以給予合作項目的研究課題起點站和素質,還可以節省約40%的研究資金和60%的研究時間。不確定性,全世界范圍內的專利申請量非常大,專利累積量也永正就越,同時,專利越來越方向發展于成為企業所用的一種法律工具,它的相似簡潔逐漸掩藏了其本身另有的技術文件。這樣的專利信息著火或負載導致了制造技術人員畢竟無法獲取專利信息教學其研發。而市面上大部分所有的專利鏈接工具都以僅針對專利中間人、律師、征選、企業IPR工作者的。同時,專利信息如能與新興產業信息、技術信息、企業信息、商業信息以及其它知識產權信息融匯互通, 他將會對研發及經濟帶來很大的功用。
面對這樣的情況和期待,互聯網是否有應付之道呢? 互聯網既能生成人也能聚合信息,通過互聯網的大數據技術能找到各種信息的一致性,從而使新發明、研發人員與專利技術信息的精準冗余有了似乎,進一步知識產權新制度退出其奧秘。意味著,互聯網能通過精準匹配來促進專利技術信息的流體。
另外,互聯網能刷新地域放寬,這就使大規模協作創新性有了可能,而大規模協同創新將變動完善的研發組織方式為,例如眾包,這將更大地促進研發創新的多線程。也就是說,互聯網將通過眾包等方式減緩知識產權的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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