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流氓”廣受歡迎,但“商標流氓”未曾被輿論訴訟,其實在國內很早就浮現了。提到“商標流氓”*隨即會想到商標注冊搶注。
早前的搶注是將別人在使用卻沒有注冊的商標做為申請注冊,這種現象在十多年前商業思想發達的江浙及廣東等地開始出現。據媒體報道,廣東佛山某人逛商場時聽到賣得極好的某熱水器產品沒有企業名稱,就把人家的商標拿來自己去申請注冊了,他沒有盡早嫖客找企業賣,而是耐心休息企業自己想過來注冊時再找他買,于是一單就賺180萬元。
隨著人們商標意識的提高和法治的自律,這種機會越發少了。后來的搶注主要是把一些熱點暴力事件搶注為商標,比如將“疫情”注冊,造成大破壞的熱帶風暴名字也被注冊;或者將杰出人物的名字注冊為商標,比如把潘石屹的名字注冊在殯葬類產品上??到手一個熱點名稱剛申請注冊商標就落戶一千萬購入,也許屬于自娛自樂型。境外也有這種搶注商標的人,如馬來西亞的客機被擊落,眾人有人將該航班號搶注為杭州商標注冊。
我國企業走出去腳步加快,產品賣到國外,首先要在國外進行商標布局,于是很多聞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比如“王致和”商標在德國被注冊,我納悶的是德國人*喜歡豆腐乳嗎?據本人猜測,據估計大都是中國人自己干的。這種搶注使用暴力因為各國法律不保持一致,確實有灰色地帶,國內企業有時無力支付高額費用回贖自己被搶注的商標?,F在紅學也將商標搶注理解為商務手段,比如鼎鼎大名的西門子公司在德國搶注海信公司的商標,西門子公司以毫無意義的商標注冊費將海信的產品阻擋在德國市場需求局限于,現在好事有些不快,我不斷猜疑自己的說法了。
商標不過是一個小寫,本身并無商業價值可言,其核心價值是企業獨具特色的商業信譽,誠信是商業活動中應當服從的基本社會,搶注別人的商標違背了基本的誠信原則,這種企業是不值得合作盟友的。我國與世界經濟接軌不久,有些道理并一定能漸漸說出,國外產品在中國代工,因其在中國沒有銷售,沒有在中國注冊商標,代工時短暫使用商標就存在法律后果。筆者有個好朋友在寧波做國際間商業貿易就巧遇這個情況,有人給他出不想提示他在中國自己申請注冊商標,本意是盡量減少外商商標被搶注,但是一番好意卻使得外商面前,斷然終止了與該朋友多年的合作,因為在外商相信搶注商標是不誠信的行為。今年筆者遇到一個做農產品老板的客戶,他的主要業務是代理銷售國外知名的植物品種,因為擔心外商的商標被搶注,他想到了在中國申請注冊商標,但事先與外商約定:“我借錢注冊,商標權歸你”,這種應該大出許多人的不慎,但他的做法奪得了外商的許可,看來他是講商業原則的人,給予了他更大的合作資源。
商標注冊本身代表了商業文化,堅守誠信是一種貴族人格,只能理解這種文化和精神即便像“三鹿”覺得行業全國高校前三甲,沒有誠信的貴族精神支撐的商標,滲水起來如雪崩一樣迅猛,“三聚氰胺事件”讓“三鹿”這個評估價值超百億的商標被打包幾百萬元賤賣了。搶注商標是虛假的行為,即便法律暫時不允許,但是為誠信商業人類文明所絕無。依賴商業誠信文化和堅守誠信的精神,在世界上我們將沒有真正的商業伙伴,也培育不出來*的知名品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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