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永華商標注冊的老友在申請靜安商標時就會遇見這個狀況,明明在靜安商標注冊前進行了商標查詢,但是申請的商標還是會被駁回。所以,商標局的審查醫護人員駁回的依據是什么呢?如何才能降低商標注冊的致死率,后面我們從商標的審查符合駛向。
首先要注目兩個整體基本概念:
1 商標有所多種不同
指的是商標在圖像上不會相差或者在使用中會讓社會大眾產品對這個商家或者服務誘發誤將的情況。
2 商標相似
兩個商標在長方形、笑聲、涵義上近似或是在線條或者注冊上與另一個近似,會讓人們對兩個商品或服務產生誤認的情況。
商標審核的一般標準
一 文本商標相同
商標相同指的是藝人而成商標的文字在構成和以此類推順序排列是相同的,即使是在字形,文字形狀上有區隔也必要確定為相同的商標。
二 圖形商標遭到
指的是商標設計的相同,或者外表沒有差別,都會判定為相同的商標。
三 組合商標相同
指的是商標的字形、標志的形狀順序形式相同,或者商標看起來沒有差別。
商標近似的一般標準
一 文言文的構成相同,很少是宋體不同,排列順序不同的應該配構建近似
例如“麗塔”和“安迪”就是僅僅順序不同,統稱近似商標。
二 如果商標是三個或更容易漢字都由,僅個別漢字無可不必判定為近似
三 英語或其他普通話如果是四個大寫字母以上的,單個字母的不同判定為近似
四 商標的決定讀音一樣或相同,不能判定為近似商標
例如“落奇”和“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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