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企業對于稅務的要求越來越高,而且對于稅務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增加,但是想要做好稅務方面工作可不是那么簡單哦,這8個稅務方面*常見的問題如果我們了解的話,可以避免很多雷坑,想要了解的快來看看吧!
1、企業的黨員活動經費支出如何稅前扣除?
答: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14)42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規定和中辦發〔2012)11號文件“建立并落實稅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p>
因此,企業的黨員活動經費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納稅人發票保管滿5年后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3、電子發票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的規定:“三、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消費者從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后,在企業的ERP系統中產生交易信息,交易信息經電子發票前置系統生成相關稅控信息,發送到升級版稅務端及電子底賬系統,并將稅控后的數據返回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對稅控數據處理后進行電子簽章,*終生成該筆發票數據的憑證(PDF)文件傳給企業ERP系統。企業ERP系統收到電子發票信息后,可經短信、郵件、APP等推送至用戶手機,消費者可以查看、下載電子發票信息。因此,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4、定額發票有有效期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第六條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
舊版的定額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后停止使用;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的新版定額發票沒有有效期的規定。
5、經營所得可以扣除專項附加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五條︰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稅務方面*常見的問題就講解到這里了,希望*在了解以后對后續的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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