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上海實施科教興市戰略行動綱要》,加快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積極培育新興產業,優化高新技術產業結構,形成高新技術產業鏈,特制定本規定。下面來簡單了解一下。
一、市政府頒布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指導目錄。法人和自然人可按照市政府頒布的指導目錄,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
市政府有關部門在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聯合設立"一門式"服務窗口,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協調解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二、本市實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制度。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常年受理并負責組織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對經認定的軟件、集成電路、創新藥物等項目,國家863計劃等各項科研項目,以及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資助的項目,簡化成果轉化認定程序。
三、本市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制度。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常年受理并負責組織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對已經認定的軟件、集成電路等企業,簡化認定程序。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向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集中。
四、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以各種形式實施技術和管理要素參與分配。單位職務成果進行轉化的,可根據不同的轉化方式,約定成果完成人應當獲得的股權、收益或獎勵。
五、高新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參與轉化項目投資的,其作為無形資產的價值占注冊資本比例可達35%。合作各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國有獨資)企業在實施公司制改制時,經出資人認可,可將前3年國有凈資產增值中(不包括房地產增值部分)不高于35%的部分作為股份,獎勵有貢獻的員工特別是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
七、鼓勵企業加大技術開發費投入。
八、鼓勵境內外各類資本在本市設立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創業投資公司,以及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創業投資管理公司。
以上就是一系列的簡要分析,想進一步了解更多的就關注我們上海聯貝吧。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