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很多咨詢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內容,那么對于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也是有一些相關的申報條件,今天上海聯貝為*整理*新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申報的內容。
一、申報條件
凡是運用高新技術成果首次實現轉化并形成樣品、樣機或服務的項目可以申請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以下簡稱“高轉項目”)認定,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高轉中心”)常年受理高轉項目認定申請。
高轉項目認定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的核心技術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指導目錄》,該目錄采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2、項目的核心技術擁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的類型包括:近3年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或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近2年內獲得授權的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
項目的知識產權可以是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或是通過獨占許可方式獲得的在全球范圍內5年以上的知識產權實施權。
3、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應通過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的檢測。凡屬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4、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服務)屬于企事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5、項目的總體技術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顯著的創新性和先進性,且項目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
申請項目屬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1、一般性的工藝改進或產品改型所形成的產品(服務);
2、已形成規模銷售(提供)的成熟產品(服務)。
以上就是對于申報條件的簡要介紹,想進一步了解更多的內容就關注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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