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企業如果滿三年沒有使用商標,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請撤銷企業的商標,那么商標撤三的風險如何規避?怎樣才能夠維護好企業的商標權呢?那就需要企業使用商標并保留使用證據了。
一般來說,滿足了“沒有正當理由”且“連續三年不使用”這兩個條件的商標,均可被提出“撤三”申請,因此企業出于保護(非使用)目的而注冊的防御商標,以及被核準注冊達三年以上又從未實際使用過的閑置商標,都面臨著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請的風險。
商標撤三中*好的保護商標的做法就是注冊商標后及時的使用商標所留下的使用證據,這些證據才是保住企業商標的重點,如果企業沒有使用商標,一旦被撤三,企業根本就保不住自己的商標。
商標注冊之后,商標注冊人不能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比如,對注冊商標文字、圖形、顏色等進行改變,之后還加上注冊商標的標識。如果確需改變,應該再次申請新的商標。商標注冊人也不得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如果確需改變,應該根據商標局的要求,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繳納規費,進行變更。如果沒有變更,以后的商標使用就都是錯誤的了。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商標“使用”的定義,即“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錯誤的使用商標,并不能在商標撤三中起到作用。
商標*為企業的知識產權,注冊商標經過千辛萬苦才成功,這樣的商標如果被撤三了,企業豈不是前功盡棄了?為了維護企業的商標權,企業必須要及時的使用商標并保留好商標的使用證據才行。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