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企業在計算出來企業金額稅時都較為重視收益與公司宣揚費繳付的原因,扣除方法變成誤判,不太可能必要沖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扣除的這幾個各個方面,您要非常注意啦!
一、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基數如何計算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可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知會》(國稅函﹝2009﹞202號)*條規定:
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額度時,其銷售(營運)利潤額應僅限于《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規定銷售(營業)收入額。
因此,企業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基數“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
2、根據《關于查增應納稅所得額克服一直年度倒閉處理問題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20號)*條:
稅務中央對企業以前年度納稅難以進行檢測律詩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凡企業以前年度引發虧損、且該虧損分屬企業所得法案規定許可彌補的,應允許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該虧損。彌補該虧損后仍有流通量的,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指責,查補收入可以作為計提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基數。
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有哪些扣除百分比
1、15%。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不符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收入,除國務院財政狀況、稅務顧問管理機構共有規定外,不*多此前銷售(營業)收入15%的大多,核定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自此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30%。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歐元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化妝品研發或銷售、制藥制造和飲品制造(一小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0%。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規定,酒精飲料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許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注意主管機關
1、關連企業。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規定,對簽下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配協議(表列出亦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
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自行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2、籌設此后。根據《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募公益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截止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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