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3年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每年7月申報期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劉蓉表示,企業在政策享受時間的選擇上更自由,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當年7月、10月預繳申報,或者在次年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資金鏈較為緊張的企業來說,新增7月申報期能讓企業提早兌現政策紅利,讓其擁有更充足現金流,緩解資金壓力,為他們‘減負松綁’。”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專項優惠政策,屬于企業所得稅稅基式優惠。通俗來講,即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企業發生的研發支出,除可以按實際支出的金額扣除外,還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多扣除一定比例,從而激勵企業研發行為。換言之,企業研發投入越多,所減免的稅款就越多。
近年來,國家聚焦創新發展,緊扣廣大經營主體所需所盼,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化上做足文章。一方面是政策力度不斷加大,體現在扣除比例提升和受益主體范圍擴大。另一方面是享受政策時間提前。2021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允許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2022年,將這一舉措制度化、長期化;本次又在此基礎上新增7月預繳申報時也可享受這一政策。
此次優化措施的出臺,是稅務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主題教育要求、積極推動成果轉化的生動實踐。據悉,前期稅務總局在調查研究過程中,收集到企業希望增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報享受時點的訴求,并針對訴求開展專題研究,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就此專門報請國務院同意,最終形成優化調整措施,允許企業在7月份預繳申報時就上半年發生的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目前,稅務總局正抓緊開展細化征管操作辦法、調整信息系統、組織宣傳輔導等工作,確保政策如期順利落地。
文章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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