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即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
車輛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
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提交材料;
4、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準后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于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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