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你還在為高仿產品而感到“真香”嗎?前不久,江蘇的一小伙送女朋友口紅牽扯出億元大案,還有之前網店售賣高仿鞋被依法罰處千萬元。這些都是高仿產品,并且都是因為質量問題被消費者依法舉報。
作為消費者的我們難道真的沒有察覺到這些都是仿品嗎?以低于品牌價格近一半甚至一半以上的價格售賣,這本身就存在問題,而作為消費者的我們總是抱著僥幸和貪圖便宜的心理去購買,想著如果是正品呢?如果質量還好呢?但結果卻是這么無情的“打臉”。
那為什高仿產品在頻繁的出現,消費者又在繼續購買呢?
一方面是產品專利與知識產權意識的薄弱,知識產權原意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大家注意了這里劃重點,知識產權享有專有權或獨占權。其本質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兩類:著作權和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又稱產業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而高仿產產品便是主要違反了知識產權中的產業產權中的商標權。但是對于這些法律知識,現實中大家對其的觀念卻很薄弱,甚至毫無觀念。
另一方面是大眾對品牌的熱衷追求,但是又想以更低的價格買入的失衡消費心理。
作為消費者的我們需要理性的消費觀念,切勿盲目攀比,理性對待名牌產品。更需要我們增強產權意識,在避免上當受騙的同時,對高仿產品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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