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企業分支機構中的一種,依法設立拿到營業執照的分公司,有經營資格、訴訟資格,也具備獨立締約的能力。
這里我們可以看到,營業執照是分公司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前提,注冊分公司的流程較為簡單,僅有以下幾個步驟:
1、準備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
2、攜帶資料到工商局核名;
3、到工商局申請設立分公司,領取分公司營業執照;
4、到公安局備案的刻章點刻章;
5、到稅務部門登記備案,分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需到場錄指紋。
分公司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并根據它的委托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于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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