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的總體技術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顯著的創新性和先進性,且項目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那么申報資料需要哪些,下面為*簡要介紹一下。
申請項目屬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1、一般性的工藝改進或產品改型所形成的產品(服務);
2、已形成規模銷售(提供)的成熟產品(服務)。
申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簡稱“認定申請書”)。
2、相關的證明材料:
(1)與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發明專利證書或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證明材料、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等。依法經有關部門備案的知識產權獨占許可合同,受讓、受贈、并購合同等權益關系證明材料。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特種經營行業的生產許可資質證明。
(3)企業上年度及項目申報前1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4)項目所形成產品的相關資質:有關檢測機構2年內出具的產品質量性能檢測報告;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提供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須提供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
除以上材料外,項目申報單位可提供以下輔助材料:
(1)具有資質的查新機構出具的成果轉化項目查新咨詢報告;
(2)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獲獎證書、省(部)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等證明材料;
(3)用戶試用或使用報告、產品采用的標準、環保達標證明等;
(4)可以證明申報項目符合認定條件、有利于享受相關政策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針對所需資料的簡要介紹,想進一步了解更多的就關注我們上海聯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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