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變更,是指對申請專利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要點進行變更。申請表必需變更其身份、地址、受托人,或者刪去均須消費品的,可以辦理商標變更手續。那么,在商標變更中也有許多真實需要提醒:
1、按照公函上的要求一并進行個人資料,且必需是排版或裝訂才行。
2、辦理變更手續的,每一件商標(每一型飛機)均應填一份變更申請書,并外墻申請人錢幣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請人有效到商標注冊建筑內辦理的,除送交申請書外,還要提出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及身份結論明(或加蓋基本單位開具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來辦理的,只須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亦可。委托商標代理政府管理工作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不應提交登記警察機關查驗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機構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籍位于警察局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符合。 外地企業或外國人僅需變更其繁體中文譯作的,應共享該外國企業或外國人申請變更中文譯名的公開信。
5、未有才獲注冊的商標,其申請人名義的變更,也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
6、申請變更地址的,不需特別版變更證明,但自然人跨護照變更地址的難以除外。
7、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申請時應提交其在現地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證明。
8、如果申請變更的商標是總計商標,還應提交所列書件:
A、申請變更共有商標組成人的,填寫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還應當提交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變更的聲明。
B、申請變更共有商標共有人名義的,無論是變更所有的共有人名義還是變更之外共有人名義,或是變更共有商標代表人的,都應在申請書上填寫所有共有人的名稱。其中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應寫在申請書的*頁上,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寫在申請書的附頁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寫地址。
C、代表人名義、地址卷入變更的,應將變更后的代表人名義、地址寫在申請書*頁的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專題中,將變更前的代表人名義、地址寫在申請書*頁的變更前名義、變更前地址欄目中,并應附送調整的變更名義證明。如果代表人的名義、地址毫無發生變更,申請變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義,則申請書*頁上的變更前名義、變更前地址欄目不用填寫。
D、其他共有人名義發生變更的,應在申請書附頁的變更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年表和變更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以下通稱變更前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名義列表)分別填寫變更前共有人名稱和變更后共有人名稱,并附送相應的變更證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義沒有發生變更,也應將沒有變更的共有人名義分別填寫在申請書附頁的變更前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名義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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