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是什么原因呢?在進行準備注冊商標時,就要考慮商標應注意的情況了,以免在注冊中違反規定,商標被駁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別人注冊在先
商標檢查員進行商標檢查時,首先會對商標數據庫進行檢索,若發現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相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冊申請的話,就會根“申請在先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或個人。
這種狀況一般是由于商標查詢存在盲期招致,屬于不可防止的客觀原因,除此之外,還有一種狀況是由于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忽略招致。一些企業或個人沒有經歷,不了解商標注冊流程,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前沒有進行商標近似查詢,形成申請商標與曾經注冊勝利的商標相同的狀況,白白損失了注冊費。
2、商標缺乏顯著特征
當申請的商標過于簡單,如運用簡單的線條、一般幾何圖形時,檢查員會以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具備可辨認性,而被駁回。
3、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構造、平面外形、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雜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一般來說,在商標取名和logo設計時,假如刻意模擬其他品牌,產生傍*的想法,則有十分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商標近似是*常見的駁回原因,也是*容易產生誤判的中央,所以要慎重看待。
4、商標稱號屬于通用稱號、描繪性詞語
行業內通用的稱號以及僅僅描繪了產品特征的詞語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如“蘋-果”不可作為蘋-果這種水果的商標,“蠟染”也不可作為布的商標。
5、運用了不被允許注冊的標志
《商標法》規定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稱號、國旗、國歌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注冊運用的標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質量量、產地產生誤認的稱號或標志都不可注冊為商標,若不當心用了不被允許的標志作為商標注冊,則會被駁回,不予注冊。
以上就是對商標申請被駁回的原因有哪些的簡要介紹,企業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時,要對注冊商標的一些知識有所了解,否則注冊的商標不符合有關的規定,就會被注冊機構駁回,一般商標注冊從申請到批準需求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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