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取得成功注冊公司后,不能相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希望注冊松江商標。但是聯貝在此提防,在注冊松江商標前*難先知道這些原因,不然會遭遇麻煩的。
1、自行申請VS受托代理機構
《松江商標法》規定商標申請人可以自行辦理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既然我們可以自行申請商標,為何還要另付代理費委托申請呢?
理由很簡單:申請商標要滿足法定條件,填報法定申請文件,兌現法定申請登記程序,且要節省大量的時間進行“弧度查詢”,不必需自己的商標與他人烏龍球注冊的商標近似或相同。倘若即將工作不碩士或者不細致,原因會誤點商標注冊,委托專業代理機構能讓你不用操心這些問題。所以,小編提議創業者們可以委托經商標局登記備案的代理機構申請商標權。
2、商標起名的四大定律
(1)商標名避免同他人商標近似或相同。20年前我們注冊一個商標還是較為難以的,而現在想注冊一個商標卻很難,因為我國的商標注冊是以“注冊在先”(商標專用權歸屬于依法首先申請注冊并翌年的企業或個人)為規范,你能知道的商標名,別人可能早就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務演化上延后注冊了。建議*在注冊商標前先進行近似查詢,必要沒有人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近似或相同后再申請注冊。
(2)商標名稱要有確定性。《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 “商品的規范名稱不得作為商標注冊。”舉個舉例來說:“的產品”雖然可以在智能手機等級里被注冊成商標,但是無法在水果類別里被注冊成商標,因為“蘋果”在該類別里屬于通用名稱。所以,我們不能使用產品通用名稱,或是對產品或服務的不合理所述來命名商標。
(3)商標名稱不能成份法律允許作為商標使用的內容可。例如,國家、政府及其辦公處所名稱,縣級首長單位以上街名或者其他法定標識等。使用上述叫法、標識或圖形申請商標,商標局將不予核準注冊。
(4)切忌漏洞搶注他人不具一定聲望的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將導致他人提出異議而不能授予核準;即使身受被獲準注冊,也可能被他人求償作廢就此程序而蒙受妨礙法律嚴重后果。
3、如何允許適宜自己的商品或服務類別
我國將商標的商品和服務統稱45個大類(商品為1-34類,服務為35-45類),各大類下又再分為多個小類。每個商標都不能選擇一定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進行注冊。我國商標局的付費標準是,一件商標申請注冊一個大類(不超過10個小類),官方網站收費300元;每少于一個小類降低法政30元。
填報應該根據自己的經營范圍,合理選擇商品服務類別;如有必要,對于基本商標應該作出多類注冊等安全采取措施。
4、商標注冊成功后*大限度使用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奠定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所有人理由月份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這條規定用意以防那些囤積商標價格買賣的行為。注冊商標就是當作用的,不是拿來買賣的。所以,*丟掉商標后一定要用起來,并且保留完善的使用結論。我們在拿到商標注冊學位后,只有大幅使用和宣傳品商標,才能讓商標“茁壯成長”,才能讓自己的企業名氣日漸大!
5、商標注冊資料相反后要做商標變更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必須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人事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當我們變更商標的名義、公司地址等其他注冊事項后,都應當及早到商標局辦理商標變更手續,否則上商標將面臨被撤銷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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