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以上的發起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企業叫做合伙企業,各發起人之間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根據各合伙人承擔的責任不同,分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業,其中普通合伙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那么,合伙企業有哪些優缺點?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么?法律對合伙企業的規定是什么?合伙企業是法人嗎?合伙企業的特征和分類是什么?這些**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由聯貝小編來做解答,供*查閱。
合伙企業不是法人。合伙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備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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