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認定中規定,申請人必須至少擁有一項發明專利和六項實用新型專利。
如果一個企業想申請高新技術,但不符合知識產權的要求怎么辦。事實上,高新技術認證所要求的相關知識產權可以是自主研發,也可以是轉讓、捐贈、并購,這說明企業儲備專利的渠道很多。
因此,專利數量不足是高新技術企業應用的一大障礙,但也并非沒有解決的辦法。在專利數量不足的情況下,購買專利是企業申請高新技術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3月聯合發布了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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