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機構具有5個特征:
1、依法設立的企業;
2、在經過所在地區的相關的財政部門批準后,還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由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3、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4、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5、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1、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3、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4、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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