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要到期的年終獎計稅優惠政策得到了的延續,這可以很好的減輕個人需要負擔的稅務,對于很多工薪族來說可能不了解其中的概念,聯貝小編接下來為*詳細講解,感興趣的快來了解吧!
12月29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大會決策,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不劃入本月勞務報酬所得、執行按月獨立記稅的現行政策延至2023年底。將年薪不超過12萬余元且需繳稅或本年度匯算補稅款不超過400元的免于繳稅現行政策延至2023年底。將上市企業股權激勵計劃獨立記稅現行政策延至2022年底。將上市企業股權激勵計劃獨立記稅現行政策延至2022年底。以上現行政策一年可降稅1100億元。
2018年,中國運行了幅度較大的一次個稅改革,在其中一大關鍵是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等四項收益合拼為綜合所得,選用統一的3%-45%超額累進稅率,中國個人所得稅從歸類進到綜合性與歸類結合的規章制度。
同一年,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得出了一個過渡的解決方法,即保證了二種記稅方式。一種方式 是,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合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要求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劃入當初綜合所得,以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個月取得的金額,依照本通告應附按月轉換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下稱月度稅率表),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獨立測算繳稅。《通知》與此同時帶來了此外一種挑選,即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還可以挑選劃入當初綜合所得測算繳稅。
依照《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之日起,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劃入當初綜合所得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確定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不劃入本月勞務報酬所得、執行按月獨立記稅的現行政策延至2023年底。將年薪不超過12萬余元且需繳稅或本年度匯算補稅款不超過400元的免于繳稅現行政策延至2023年底。
同*,一位外資公司的稅收主管對經濟觀察網表明,現行政策持續很好,尤其是立刻年末要發獎金了。也期待2023年政策優惠期滿后,科學研究如今個人所得稅征收率中間級距問題,應當考慮到一、二、三線城市中間的具體日常生活成本費的開支,設定不一樣的抵稅信用額度,進一步可以發揮控制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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