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注冊了一家性質為個人獨資企業的工程隊,已經取得了當地稅局的個人所得稅核定通知書,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為10%。6月份開具了含稅金額為101萬元的“工程款”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請問:如何計算6月份經營所得的個稅?
答復:
1、經營所得的個稅=100*10%*20%-1.05=0.95萬元
2、增值稅=101/1.01*1%=1萬
提醒: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納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
1、定期定額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稅額,也就是一個月或者一個季度繳納多少經營所得的個稅;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應稅所得率具體比例由稅務機關來根據行業核定。
參考:
根據《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
第八條 第七條所說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第九條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年征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X應稅所得率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X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應按下表規定的標準執行:
行業 應稅所得率(%)
工業、交通運輸業 5-20
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 7-20
飲食服務業 7-25
娛樂業 20-40
其他行業 10-30
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其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第十條 實行核定征稅的投資者,不能享受個人所稅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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