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延續商標的十年使用時間,商標使用時間越長,商標的價值也會相應的提高,就算是不再使用了也可以賣給他人賺取利潤,不過商標續展也是有規定的,尤其是時間問題,過期商標就會被搶走了。
商標續展是為了延續商標使用時間,商標續展的時間就是在商標注冊完成后的第十年,和商標過期后的前六個月,這十八個月的時間都可以續展商標,不過過了這個時間,企業的商標就是不能續展的了。
注冊商標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準注冊之日起,有效期為10年,對于經過多年使用,已屆有效期的注冊商標,已經形成了一種無形資產,并為廣大公眾所熟知,其潛在的價值是巨大的。所以當注冊人認為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依法及時提出續展申請。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
1.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提出申請的,將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2.辦理商標續展手續應交送《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注冊證》商標圖樣5張;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交送《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
3.商標續展申請人名義、章戳,必須與《商標注冊證》中的注冊人和《營業執照》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一致,申請人地址要具體詳細,與《商標注冊證》保持一致。
如果企業錯過了商標續展的時間,那么就必須要注冊商標重新開始運營了,或者等上一年的時間,注冊一個與以前一樣的商標,但這樣做的風險就很高了,因此到時候很有可能被搶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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