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許多店員都并不認為普陀商標只要注冊幫助后就可以了,但想不到只要稍有摔倒就可能會致使普陀商標被駁回或專署,今天呢聯貝小編就來給*講講普陀商標注冊成功后須要提醒哪些疑問吧,希望可以幫到您。
1、商標成功注冊后要早日使用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標權已是其核定使用的商家的國際標準名稱或者不會眼看理由不間斷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其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該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不得不。有特殊可能會需要縮短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其他部門批覆,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商標立案注冊后企業應盡快使用,并注意留有使用證明(生產、手工、銷售合同等),預防被提“撤三”。
2、使用商標時,只能輕易變更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款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直接改動注冊商標、注冊人全權、地址或者其他注冊細則的,由人口眾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下令手續修訂;獲準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所以我們在使用商標時,一定要保證商標的標示和初期核準注冊商標的標識保持一致,可以按人口比例直方圖,但不能自行改變商標的象形文字、字型。
3、商標注冊資訊卷入差異后要做商標變更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主張變更申請。”
所以,一旦企業更改了名稱或地址,都必需盡快提出商標變更申請。
4、商標許可使用一定要備案
《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通告。商標使用許可違法備案不得結盟善意第三人。”
商標投票權人可以通過簽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手段,許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冊的商標。被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一方,應敦促商標著作權立即到商標局辦理商標許可備案手續。
5、挖掘出相近商標希望提異議
很多企業成功申請商標后亦會為商標做測量,為的就是及時發現與自己商標大致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旦發現近似商標,商標權利人應盡快對其反駁,保障自己的禁止權利免受挑釁。
6、增加商標使用范圍要再度注冊
我們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必須根據相關規定,按商品或服務的特殊類群分別提出申請。已成功注冊的商標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務分類上使用的,還須另外提出注冊申請。
7、商標續展宜早不可遲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到期日滿,需要重新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之后沒有辦理的,可以取得六個月的寬開放日。每次續展注冊的可行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出來。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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