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支持疫情防控捐贈所得稅政策有哪些亮點?
答: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想了解這次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捐贈的所得稅政策與現行政策有什么區別。為鼓勵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積極向疫情防控事業捐贈,盡快戰勝疫情,這次出臺的疫情捐贈所得稅政策,即《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與現行政策相比,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突破了比例的限制。政策規定,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該政策放寬了比例的限制,體現了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支持。
二是突破了程序的限制。考慮到疫情緊急,政策規定,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單位組織員工向公益性社會組織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公益性社會組織沒有為每個人開具捐贈票據,而是統一為單位開具了捐贈票據,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進行個稅稅前扣除嗎?
答:這種情況在*中普遍存在,也是納稅人比較關心的。個人在享受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捐贈全額扣除政策時,具體操作辦法應按照財稅99號公告執行,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開展公益捐贈的,納稅人可以憑匯總開具的捐贈票據和員工明細單扣除。
三、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這種個人所得稅免征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嗎?
答:這里我告訴*。《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以下簡稱“財稅10號公告”)規定,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考慮到目前相關人員正在疫情防治一線,其單位同樣承擔較重防治任務,為切實減輕有關人員及其單位負擔,此次對上述人員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時,支付單位無需申報,僅將發放人員名單及金額留存備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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