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之下,眾多小微企業、個體戶受到沖擊。為幫助他們渡過難關,這半年國務院多部門陸續出臺政策,涉及房租、稅費、融資、經營成本等多方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小微、個體戶注意稅費再降!
1、6月前到期的**降費政策——延到年底!
前期出臺6月前到期的**降費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減免民航發展基金、港口建設費,執行期限全部延長到今年年底。
2、減免中小微企業社保費——延到年底!
人社部等三部門發布通知,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3、小微、個體所得稅——緩到明年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申報期內一并繳納。
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將此前支持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根據兩部門此前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5、個體戶社保費——減免、緩繳!
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發布指導意見,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可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
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
6、建立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長效機制!
實行有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依法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征、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征管程序;對小微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等優惠政策,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
二、小微、個體戶注意成本再減!
1、嚴禁平臺企業收取高價服務費
鼓勵引導平臺企業適當降低向小微商戶收取的平臺傭金等服務費用和條碼支付、互聯網支付等手續費,嚴禁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價服務費。
2、登記經營場所限制放寬!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意見,提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登記。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
3、電費九五折!
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4、租國企央企的房——房租至少免除3個月!
推動對承租國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中央企業要嚴格執行房屋所在地對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房租減免政策,對承租本企業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至少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上半年減免期限不足的,根據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進行補足或順延。
三、小微、個體戶注意信貸更便捷!
1、中小微企業貸款還本付息——*長延到明年三月底!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發布通知,對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及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罰息。
2、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更容易!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使用4000億元再貸款專用額度,促進銀行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業獲得免抵押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增加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配置,支持更多小微企業獲得免抵押免擔保的純信用貸款支持,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占比明顯提高。
3、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財政部發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2020年全年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融資擔保、再擔保費,力爭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4、支小支農業務占比——提高
進一步提高支小支農業務占比,確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金額和戶數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單戶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50%。
5、堅持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促進制度
綜合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商業銀行增加小微企業信貸投放。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發展便利續貸業務和信用貸款,增加小微企業首貸、中長期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開展供應鏈金融、應收賬款融資,加強銀稅互動。
將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服務情況與資本補充、金融債發行、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金融機構總部相關負責人考核及提任掛鉤。
大力培育創業投資市場,完善創業投資激勵和退出機制,引導天使投資人群體、私募股權、創業投資等擴大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更多地投長、投早、投小、投創新。
四、小微、個體戶注意支持小店經濟!
1、“準入”支持
支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且經利害關系方同意的小店以住宅、電子商務經營者以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注冊營業執照,暢通小店準入“綠色通道”。
因地制宜,放寬臨時外擺限制,允許有條件的沿街小店在不影響公共交通和周邊居民生活的情況下開展外擺經營。
2、“成本”支持
鼓勵以共享辦公、規范增設室外經營攤位等方式,平抑市場租金水平。
規范經營用房租賃市場,不得在轉租分租環節哄抬租金。
積極推行小店“一戶一表”,清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規范小店用水排污等費用收繳程序。
鼓勵地方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職工教育經費,對符合條件的小店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等支持政策。
3、“融資”支持
符合條件的小店及其經營者個人,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對小店信貸支持的考核方式和激勵機制,進一步提升對小店的金融服務質效,降低小店綜合融資成本,研發適合小店輕資產特點的普惠型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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