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 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以下簡稱《分工意見》)。《分工意見》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務,分解為12個部分、38個方面、44項重點。其中,稅務總局將落實以下工作:
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需要再幫一把。繼續執行制度性**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舉措,對沖部分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各地要把**政策及時落實到位,確保市場主體應享盡享。(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著力穩定現有崗位,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給予必要的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延續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范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行中小微企業簡易注銷制度。(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要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嚴厲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得擾民漁利,讓市場主體安心經營、輕裝前行。(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加大預算公開力度,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財政部牽頭,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地方稅體系。(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用稅收優惠機制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著力推動企業以創新引領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優化調整進口稅收政策,增加優質產品和服務進口。(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促進新型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研發應用,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以實際行動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外交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國家醫保局牽頭,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對興辦社區服務業要在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為家庭養老托幼減輕負擔、送去溫暖。(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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