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見一些打著個人抬頭的發票,發票抬頭是個人而不是公司的看看能不可報銷?能不能稅前扣減?今天和*獨自一人學習討論一下!
能不能報銷?換句話說就是是否可以不可以美圓列支?學會計的都知道,會計核算注重什么?真實及時的反映經濟業務,企業前提按照交易或者主管國家機關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實、計算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所以會計處理首要的原則是業務的真實性,個人抬頭發票能不能列支,大前提還是真實,發生的費用與企業經營集會有關,所以如果能確定業務是企業真實發生的,與企業相關的,個人抬頭發票入賬根本也不是障礙。
但是,在日常工作中,發票作為一種形式要件,以個人抬頭發給的發票本身從形式上就無法分清課稅,所以,基本上我們核算都沒有認可個人抬頭發票,這其實也是一個真實性上的臺灣銀行,畢竟從發票形式上個人抬頭就有就其相關支出的嫌疑。
所以,你會找到,和企業消費品相關的又涉及個人行為的,比如雇主出差午餐、員工發生餐飲款待,都是要求取得公司抬頭的發票,如果你拿張個人抬頭發票回家信服是報不了的,哪怕你說一百遍這個真的因公消費。
什么時候個人抬頭發票有權報銷呢?那就是事實原因決定了只能取得個人抬頭發票,典型的就是飛機票、火車票這類實名匯票,當然取得這些票據也還是不會輔助有更多原始憑證證明其業務和企業相關,只有這樣才能算是形式和實質都證明業務真實可靠。
所以,總體來說,個人抬頭發票在日常會計核算上*默認還是不允許的。個別情況允許列支,都是在目前商業習慣下,我們沒辦法取得公司抬頭發票,只能取得個人抬頭發票,且個人抬頭發票是為企業軍費開支的,有企業經營有關的其他必要證明。
稅務上呢?能不能稅前扣除?其實企業所得銀行法講究的還是一個真實性,和經營有關,個人抬頭發票如何有效證明,其實核算時候我們不會有所要求,比如支付憑證、合同、發生事由的合理性之類的證明。
但是稅務上除了實質上的要件審核,還有形式上的審核,這個形式上要件*直接的就是發票,在思考中,個人抬頭的發票是會被認定為不合規發票,不允許稅前扣除的。
當然也有例外,這個和會計核算一樣,就是在目前商業習慣下,只能取得個人抬頭的,稅務也會認。
這6種個人抬頭的發票可以稅前扣除
誤區:目前還是有的會計消防人員顯然,只有公司抬頭的發票才可以報銷稅前扣除,個人抬頭的發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更不要考慮抵扣稅收了。
其實,這個理解是片面的,隨著增值稅促進改革靈活性的加大,像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的車票等雖然個人抬頭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稅,也可以抵企業所得稅!
這張的鐵路車票,可以抵扣的稅額=263/1.09*0.09=21.72
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員出差坐火車發生的費用。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241.28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1.72
貸:銀行存款 263
提醒:這些票據個人抬頭的可以稅前扣除,當然與經營相關。
一、允許稅前扣除的醫藥費票據;
二、機票和火車票、出差過程的死者意外賠付;
三、符合中華全國總工會教學費范圍的職業能力檢驗、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四、員工入職前到醫療機構診斷費票據;
五、企業為因公出差的員工報銷,個人抬頭的財政狀況簽名的簽證費;
六、允許稅前扣除的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員工憑發票實報實銷,但由于是員工個人與業主簽訂協議使用權合同,發票抬頭為個人;
提醒:其實不適用上述六類,具體內容原因具體量化。
個人抬頭的住宿費電話費等發票不得稅前扣除
一、個人抬頭的電話費不得稅前扣除
對于發票抬頭為個人名字的電話費發票不能在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增。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有利于改善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管理的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備案不得在稅前扣除。"
因此,發票是個人名字的電話費,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公司為個人報銷電話費納稅調整的問題,只需要調整一次,不能重復調整。
意見:公司可以將傳輸補貼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政治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不需要職工提供發票,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直接稅前扣除,從而減緩公司的納稅負擔。
二、個人抬頭的住宿費發票也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原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因此,員工出差開具個人抬頭的住宿費發票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各地稅務機關的特殊要求,比如:
廣州稅務規定,向消費者個人提供住宿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如果該個人屬于出差,住宿后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所屬標準單位抵扣進項稅額,在交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戶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關回鄉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同時,開票方應在發票斜體字欄錄入住宿個人的住址和身份證序號信息。
江西稅務在營改增問答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發票抬頭10問10答
問題1:發票抬頭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嗎?
答:如果發票抬頭寫錯或少寫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
問題2:增值稅發票抬頭可以是空白嗎?
答:發票填寫不全,是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
問題3:發票抬頭可以用又稱嗎?
答:發票抬頭需要如實填寫購買方的詳細名稱,不可以寫任何形式的簡稱,只有發票抬頭的信息完整正確才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4:普通發票,抬頭是個人的但是稅號那欄填寫的是公司稅號,可以用嗎?
答:不能用來公司報銷,用以公司報銷的發票必須開具公司原名與公司社會上統一信貸代碼。
問題5:普通發票抬頭需要填全嗎?
答:普通發票抬頭填入公司名稱及稅號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填地址及傳呼機也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第16號發函具體:開發票必須填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管專票還是普票)。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問題6:進銷項發票名稱可以不一致嗎?
答:不可以。作為工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本身不精煉,所開的銷項發票要求必須有對應的進項發票,而且名稱必須一致。
總結起來有幾點需要注意:
1、開票時一定按照實際商家進行開具,不得變更名稱,不能按照客戶不合理的要求開具;
2、作為商貿企業,一定足夠所開具的商品有對應的進項發票,不得虛開,隨意開票;
3、商品名稱一定要需要合適的稅收分類編碼,不得隨意選擇;
4、要按照實際金額開具發票,保證三流一致,即:發票、貨物、資金三個方面保證一致。
問題7:公司還未注冊,發票抬頭該如何開呢?
答:如果公司名稱從未核定,可以使用該名稱進行開具發票。公司執照下來之前,產生的費用可以走開辦費,發票抬頭寫法人代表個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夠先開具欠票收據,等執照下來之后再補開正規發票也可以。如果被稅務局認為不合理即使入賬也不可以抵所得,財務需要做調出處理。
問題8:餐飲發票抬頭開錯一個字,已經跨月還能怎么回避?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排列、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前面這種發票不能使用,需要讓開具方重新開。
問題9:員工出差的飛機票發票抬頭是個人能報銷嗎?
答:①出差的,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報銷,行程單抬頭是個人,發票應該是公司;②非出差的,可更名工資總額中,隨工資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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