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宣傳的有利途徑,讓消費者能夠更好的記住企業的商標從而記住企業,因此,商標價值就是在使用中體現出來的,如果企業的商標沒有使用,那么商標的價值并不能體現出來,自然會被商標撤三了。
商標的價值再使用中體現,因此有了商標撤三,又因為現在注冊商標并不容易,很多企業都想通過撤三商標然后申請注冊這個商標來獲得商標,因此商標被撤三的概率大大增加了,這時企業更應該及時使用商標來保護商標權了。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還有個問題必須要格外注意,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使用就是對商標的一種保護,并非注冊商標后就萬事大吉了,如果沒有使用商標,商標注冊的價值也沒有體現出來,面對商標撤三的時候企業也底氣不足,只能被商標局撤銷了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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