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怎么理解?對于這個詞很多小伙伴也是*次見到,出口退稅是對于外貿公司的一種補貼政策,很多小伙伴對于這一方面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小編為*帶來了具體的答案解析,一起來看看吧!
出口退稅的具體含義是什么?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利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一般可分為兩種:一是退還進口稅款,即出口企業加工進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出口時,退還已繳納的進口稅款;*種是退還已繳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申報出口貨物時,將退還生產該貨物已繳納的國內稅款。出口退稅有利于增強國內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被世界各國所采用。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范圍包括除直接從農業生產者購進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列入消費稅的煙草、酒類、化妝品等11類消費品。
之所以需要這個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用于已經收到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貨物,其已繳納和應繳納的稅額的退(免)稅。不征收增值稅或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免征的貨物)不能退稅,充分體現了“不征不退”的原則。
(2)貨物必須申報出口。所謂出口,即出口門戶,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出口兩種形式。區分貨物是否申報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于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除另有規定外,所有在中國境內銷售且未報關出境的貨物,無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人民幣結算,也無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視為出口退稅貨物。
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收匯商品,如賓館、飯店等收匯商品,因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為出口銷售進行財務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財務處理出口銷售后,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貿易出口貨物,而非貿易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個人在中國購買并自行帶出的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樣品、展品、郵品等。,根據現行規定不能退還(免除),因為它們一般不在財務上出售。
(4)必須是已收匯已核銷的貨物。根據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外貿企業委托出口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在申請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加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申請退(免)稅。
綜上所述,出口退稅是國家對外貿出口行業的一項鼓勵政策,以退稅的方式鼓勵出口使我國處于貿易順差的有利地位。然而,一些出口企業利用這一政策偷錢牟取暴利,導致國家資金減少。這種行為是法律嚴格禁止的,一旦被發現,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國家也獎勵舉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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