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公司的清掃工作都有請角落的人來做的,一周一次,一次100元,按月來賬面臨時工。這沒人簿記犯難了:雜工的工資要不要申報個稅?能無法總額抵扣?
各位學生,你們普遍認為按月結算工錢的清潔工工資要不要報個稅、能不能稅前繳納?別急,先去網志區留言了再往下看吧~
擺脫篇文章片尾的狀況,我們核算所有情況來發表意見:
清潔工與該公司訂立了勞動合同
既然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這位清潔工就是本公司的鐵路職工了,派發給他的工資就要按照實際的工資薪酬來申報個稅。清潔工每月400元的利潤或許不能高達起征點,在個稅臺胞證中填列總額為零,這400元可作為企業發生于的工資薪金預算,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計提工資時,會計做賬:
借:管理費用
貸:不足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油料款項/手續費
清潔工與本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清潔工的400元工資可以為其申報為生產要素報酬收入,申報個稅。
在《個人款項稅法實施條例》中,第十四條:
本案例中,清潔工的工資并不是費用收入,應歸屬于同一項目的確定性收入。因此申報勞務報酬沒有超過8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化,在個稅申報表中金額填評為零。
有會計害怕要清潔工拿發票給公司才可以入勞務費,假如清潔工不樂意為了幾百塊錢跑去稅務局開發票,怎么辦呢?到底就不能稅前扣除了?
實際上,申報了個人勞務所得,會計就可以根據申報表周收,不需要備有調整發票。如果是非現金的償還表現形式,會計可以將支出依據、八達通銀行卡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
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中對小額多處支出也有規定:
換個思路,可以將清潔工視之為投身于小額零星經營金融業務的個人,支付給清潔工的費用,會計可以將這份支出視為是公司給經營個體的,寫一份包括付款基本單位名稱、個人出生日期及身分證號、項目名稱及金額等數據庫的單據必須。
會計做賬:
借:管理費用---衛生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重回開頭的疑問,你會做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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