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保護期限自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滿之后,需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續展要在規定的續展期內辦理。商標保護一般由當地工商局配合調查,協商不成是由法院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從廣義上講,商標通過對商標注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商標是將某商品或服務標明是某具體個人或企業所生產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顯著標志。商標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當時工匠們將其簽字或“標記”印制在其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隨著歲月遷流,這些標記演變成為今天的商標注冊和保護制度。這一制度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購買某產品或服務,因為由產品或服務上特有的商標所標示的該產品或服務的性質和質量符合他們的需求。
怎么規范使用商標?
1、注冊商標的使用規范
(1)是商標使用的主體須合法;
(2)是使用的商標須合法;
(3)是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范圍須合法。
三者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構成商標不規范使用行為。
2、未注冊商標
主要指的是實際使用的商標須合法,既不得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也不得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否則構成不規范使用行為。
商標的不規范使用主要表現在: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
2、將組合商標隨意拆分、再組合,或將若干個商標組合為一個商標使用;
3、超出核定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注冊商標,并標注注冊商標標記;
4、商標注冊有效期滿,沒有申請續展仍繼續使用,并標注注冊商標標記等。
注冊商標使用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注冊商標。
2、不應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或者其組合,以及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3、商標注冊人轉讓注冊商標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4、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應簽訂使用許可合同,并報商標局備案。
5、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連續三年不使用,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
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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