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了整整一個月的世界杯*終以法國隊取得總*拉下了序幕,但是用球星姓名注冊商標依然火爆。阿根廷和葡萄牙雖然沒能殺進總決賽,但是憑借著超級球星梅西和c羅的名氣熱度久久不散,很是有人直接拿球星的姓名直接注冊商標。
在商標注冊網簡單查詢一下就可以發現和“c羅”有關的商標就高達二十多件了,*早的是一個抽水馬桶商標在十年前就已經注冊了。之后就是一家日化用品公司在2014年申請“c羅”為衛生巾商標,但是至今都沒有通過。
作為“c羅”本人似乎已經意識到了商標注冊的重要性,為了避免商標再次被搶注,他本人也是申請了15件商標,但是其中有6件遭到中國商標注冊部門的駁回,進行商標注冊駁回復審。
“梅西”商標就更不得了,在中國包含“梅西”的商標就高達了166件,其中青島的一家藥業公司注冊成為了重要的商標。今年內馬爾可以說是一戰成名,他名字的商標也遭到搶注,高達29件之多。
看到那么多球星的名字都被注冊成為商標,你是否也蠢蠢欲動,但是,名人的名字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2017年1月11日,伴隨著*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這些蹭名人熱度、用名人名字搶注商標的行為將被嚴格限制。政治文化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當商標!文化名人、商界精英的名字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用球星的名字注冊商標自然是有很多的好處的,可以節省很大一筆商標前期推廣的費用,但是這些球星的名字不是說用就可以用的,要避免侵權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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