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并非一直歸企業所有,想要*的擁有商標權你還需要及時續展商標,商標每十年就需要續展一次,這樣才能夠保障商標一直歸企業所有,商標不續展,就會被注銷掉了,到時候,任何人都能說會用企業的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想要繼續使用你的注冊商標,那么在到期前12個月內就需要去辦理續展。如果到期前沒辦理,沒關系!!!有寬展期:到期后6個月內辦理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給遲延費喔。
有些時候,商標權利人對商標的管理維護并不及時,更是不重視商標專用期限,所以對即將到期的商標不聞不問,以為只要一次注冊就可以高枕無憂,永遠享有這個商標的專用權,殊不知,商標一旦到期就會被注銷,而被注銷的商標再想拿回來可不是像扔了西瓜再去買一個那么簡單。
對于企業來說,商標可以說是鎖著企業的運營而一點點增加價值的,但如果企業不續展商標,那商標就不歸企業所有了,企業這么多年的努力,商標的價值也就煙消云散了,相信企業都不愿意看到這些。
商標是企業的知識產權,商標的價值是企業努力運營的結果,消費者通過商標認識企業,而企業在十年后放棄這樣的一個有價值的商標是不明智的,雖然商標續展并不強制,小編還是建議企業及時續展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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