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對企業的影響十分重要,很多消費者都是通過商標認識企業的,為了維護企業的商標,在注冊商標后的使用中,企業就應該更加的慎重,絕不能掉以輕心,要知道商標注冊后也有很多的陷阱在等著企業。
商標注冊完成后,對于申請人來說,終于可以松口氣了。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注冊過的商標如果使用不當,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尤其是隨著商標注冊的簡化、國民品牌意識的覺醒、商標注冊量與日俱增,一標難求,注冊后,還會被他人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
商標注冊滿三年不使用,也就是商標撤三是商標注冊后的*個坑,很多企業都會因為忘記使用商標、使用商標不規范或者是沒有保留使用商標的證據而被注銷商標使用權,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真實的商業使用證據。相關的使用證據需要客觀真實,避免虛假的合同、發票、廣告宣傳。針對非真實的象征性使用,司法實踐中也認定使用證據無效。例如,一般的商標注冊信息的發布,商標的轉讓、許可不是商標的使用,它們在“撤三”案件中不能作為主要證據使用,只能作為輔助證據使用。
公開的使用證據。商標的使用并非內部使用,應當以相關公眾為識別群體,商標需要在公開的商業領域進行使用,使得相關公眾能夠知曉商標的存在。例如,內部辦公文具、標識、辦公場所的標志等通常不能認為是對外的公開使用,同樣它們只能作為輔助證據使用。
商標注冊后也不能掉以輕心,商標撤三企業要積極應對,很多企業覺得我使用商標了,商標撤三可以不用管,殊不知如果不管不顧,也繳納證據,企業的商標還是會被撤三,因此,商標撤三企業要積極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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