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用個人職位訊息注冊了好多個體以及個人獨資企業,答道經營可得的個稅還只能更名嗎?
回應:是的。
需要把你個人財產的多個個體以及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合并后抽樣調查納稅申報,進行調整后按照規范經營所得關稅和區別扣減數數值應納的個稅,然后倍數各自并未繳納的個稅后多退少補。
警惕:匯總納稅申報應申請者《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時間為在贏取所得的三月3月31日前。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單月或者第五季告一段落后初八活潑稅務政府機關印發納稅申報表,并付款利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另行納稅申報有關疑慮的告示》(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營管理座落顧問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山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決定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我們餐飲客房支付工作人員打工捷運票的進項稅費,能否盡情稅收加計抵減政策?
答復:可以的。只要是歸屬于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都可以享受10%或者15%的增值稅加計抵減。由于你公司屬于餐飲服務,可以享受15%的增值稅加計抵減。
計算:
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5%
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上每學期加計抵減額差額+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的加計抵減額
參考一:
根據《關于推動增值稅變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禁止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參考二:
2019年9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又推出《關于確定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將生活性服務業加計抵減幅度增加至15%,指派結束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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