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問題非常簡單,但總讓人很疑惑,比如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還有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和轉換就不是三言兩語能道明白了。今天聯貝小編就跟您談下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概念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應稅行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
2.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
3.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未達標準的是否可以成為一般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因此,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是否可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三條規定: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因此,企業申請一般納稅人時要慎重,一旦成為一般納稅人,再想轉回小規模納稅人,就轉不回來了。
超過小規模標準是否可繼續選擇小規模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 〕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因此,1、其他個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個體工商戶以外的自然人,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繳納增值稅,只是偶爾一次或兩次的銷售行為超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這樣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單位或個人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如果需要繼續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需要提交申請說明,由于其判定需要稅務機關進行,所以請到辦稅服務廳提交不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申請。
如何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用一證通登陸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找到認定管理內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提交申請并等待受理結果。受理完成后打印出帶稅務所公章的回執,即為認定成功。
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要注意什么?
請在一般納稅人起效后再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
由于小規模為按季申報,一般納稅人應為按月申報,所以請一定要注意申報的銜接。
由于季度末成為一般納稅人需要辦理的手續較多,建議納稅人盡量在季度初申請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
強轉納稅人如何申報?
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應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手續而逾期未辦理的,則會被強轉。強轉納稅人不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而是調整稅種,由小規模的3%調整至適用稅率,申報時暫時使用小規模申報表,只是稅率按照一般納稅人標準,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強轉后,納稅申報期限由按季申報相應改為按月申報,而且無法在網廳申報,需攜帶小規模申報表(按一般納稅人稅率計稅)到辦稅服務廳手工申報。
強轉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納稅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納稅人申報表,抵扣進項稅額,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希望通過以上的介紹能讓*注冊公司時對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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