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下能夠發給白底虹口發票,紅字專票開具有哪些規定?
1、什么情況下需要開紅字虹口發票?
需要開具紅字稅收專用虹口發票的情況可以推導為三種:
(1)出售方認證完全相同后,時有發生銷貨撤到、總統大選不符、應稅服務停止等情況,但不符合發票終止條件,或者因銷貨大多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
(2)購買方拿到專用發票未使用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未能退回的;
(3)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已經采購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缺陷的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重視:
(1)和(2)由購買方申請紅字文檔表,(3)由銷售方申請紅字信息表。
2、如何申請紅字發票?
紅字發票的申請流程細分四步:紅字信息表填開、瀏覽信息表至稅務局端功能、串流溶解呼號的信息表、銷售方開具正數發票。納稅人可以通過金稅盤或稅控盤兩種開票系統進行申請操作。
(1)購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必須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所列縮寫《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附上相區別的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賦稅從當期進項稅額中出牌,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全數作為記賬轉帳。
購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
(2)經理稅務國家機關通過網絡送達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按鈕寄存器通過后,生成具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串流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3)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逐一對應。
(4)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荷信息或紙張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可進行系統校驗。
政策依據:
《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
3、開具紅字普通發票
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額度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非機動車銷售一統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
4、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紅字發票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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