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只有一個人投資成立,故而他/她的權利和責任*大,法律約束和其他形式的企業上差異較大,下面跟筆者一起了解一下個人獨資企業的特點吧。
這個很好理解,該企業是某一個老板投資所有,自然企業從成立之初到經營期間甚至退市關門這過程中積攢的所有財產(包括有形的貨幣、證券、股票、房屋等和無形的品牌、商標、域名、軟件、發明專利等)*所有者就是企業老板了,可以說企業資產就是他個人的私有財產,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當然了這里說的資產也可能是負值也可能是一個不確定的值。這個企業老板對企業人事與財務、經營與管理事務擁有完全的絕對的自主的控制權、支配權,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預,他是*頂端的決策者、控制者。
這個也很好理解,簡單說就是:企業的所有債務老板*全擔,賺了錢是老板的,賠了錢也是老板的,無論是企業因何種原因造成的資不抵債,則企業老板必須需要拿出企業現有資產,個人投資在該企業的財產,還包括個人名下的房產車產股票債券現金等所有資產來賠付企業債務。
這一點在法律強制執行的,只是賠付債務的順序不一樣。另外,如果投資人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企業出資登記的,法律會判定企業老板家庭共有財產而不僅僅是個人財產賠付企業債務。
還有一點,這個投資人不能是以另外一個公司的法人股份出現,就是說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單獨的企業,和子公司、全資子公司有著本質區別。
以上就是筆者為你總結的關于個人獨資企業的特點,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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