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便是雙方所共同商定同意的商定,是維護雙方本身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在公司上班時,沒有經過同意,公司變更合同怎樣辦?是否有效?合同變更詳細指什么?下面是聯貝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材料。
一、公司變更合同
(一)公司私自修正合同無效??梢韵騽趧訝幾h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投訴。合同是簽約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分歧后簽署的,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后即生效。合同普通一式兩份以上,雙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二)合同可以變更。假如是在合同上直接改動,必需同時在多少份上作出相同修正,并由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私自單方涂改或只要一方簽字蓋章的無效。
二、公司更改合同相關規定
依據《合同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商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秳趧雍贤ā返谌鍡l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分歧,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商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方式。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狡詐、脅迫的手腕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犯真實意義的狀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本人的法定義務、掃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迫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三、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指合同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前者指合同債權或債務的轉讓,即由新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替代原債權人或債務人,而合同內容并無變化;后者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變化。狹義的合同變更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從我國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關規定看,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
合同變更是合同關系的局部變化(如標的數量的增減、價款的變化、實行時間、地點、方式的變化),而不是合同性質的變化。合同標的的變更是否屬于合同變更,理論界有不同見地(關鍵在于變更協議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權利義務為基礎)
綜上所述,公司變更了合同怎樣辦的狀況分為以下兩類:若在未告知狀況下,公司變更合同視為無效,可以經過法律的訴諸向仲裁機構或者法院投訴。若是在雙方共同同意狀況下則視為有效。以上便是聯貝小編為您搜集的相關材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聯貝財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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