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針對哪一類專利,在未經本人同意的狀況下,擅自使用的話就有可能構成侵權。但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專利,在對侵權行為進行認定的時候具體操作是不同的。今天,我們主要來了解一下外觀設計侵權怎樣認定的吧。
一、外觀設計侵權怎樣認定
一般來說假如外觀設計專利在有效期內,并且按時交納了年費,那么這個專利就是有效的。只需被告消費的產品在外觀上與外觀設計專利證書附圖(六面附圖)上相相似就可認定夠成侵權。
被告一般的對立措施是:
(1)在辯論期間內提出專利無效的辯論,那么一審法院將中止審理。原被告雙方需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打一個專利有效性肯定的訴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一個決議書。一審法院拿到決議書后,恢復庭審,這就是專利的“兩個訴訟”。
(2)被告會提出本人在先使用來抗辯構成侵權,由于在先使用專利法規定是不構成侵權的。
二、如何計算外觀設計侵權賠償數額
1、依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遭到的實際損失肯定。此辦法的計算公式為:專利權人因侵權產生的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
2、依照侵權人因侵權所取得的利益確定。此辦法的一般計算公式為:侵權產品銷售總數乘以每件產品的合理利潤。
3、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肯定。至于“多少倍”專利法沒有規定,依據*高院審理專利糾葛案件司法解釋(法釋2001第21號)的規定,肯定為1至3倍。
4、法定數額賠償。專利法規定了上限為100萬元,下限為1萬元的法定賠償范圍。
利用上述前三種辦法計算專利侵權賠償數額時,一般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遏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一般包括調查取證費用、延聘律師費用等。
因此只要對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做出了認定,之后才干依法追查侵權人的法律義務。關于這個外觀設計侵權怎樣認定的問題,聯貝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在實際計算外觀設計侵權賠償的時候,*可以參考一下上文的內容,然后依據實際狀況來計算具體的賠償數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我們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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