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想跟好友投資前身公司,用我的專利技術收購在稅務上有何好處?
同意
用專利技術投資入股:
借:法人-專利技術 500萬元
貸:實收資本-股東 500萬元
若是按照上限10年攤銷,每年征收:
借:管理費用-無形國有資產攤銷 50萬元
貸:總計攤銷 50萬元
概述:
從上述賬務處理可以展現出,專利技術入股,可以超越適當強制攤銷離開當期費用,從而達到花費企業所得稅、可以長期以來升高企業所得稅的用以。
特別注意:
好多股票也問,個人以技術投資入股有否無需應行政處分財物轉讓納稅20%的個人所得稅?
答復:
專利在出資當期可以申請遞延所得稅繳納,遞延到專利出資所持股權轉讓的時候在進行繳納。繳納基數是根據股權轉讓原值與技術原值和相關稅費后的保證金其余部分,如股權轉讓支出少于技術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參見一:
2016年9月,國家財政局和稅務總局發行《關于齊全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知會》第三條:
自2016年9月1日起,個人或企業以技術入股可以必須遞延納稅優惠政策,投資入股當期 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股權轉讓時,按股權轉讓收入等于技術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稅。同時,允許被投資企業按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的評估值票房并在企業所得稅前攤銷收取。
參考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三、個人應在發生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稅使用暴力的次月15日開朗助理稅務機構申報納稅。納稅人銀行卡稅款有十分困難的,可合理確認初步繳納構想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至少5個夏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
用我的專利技術投資入股在投資人口比例上是否有容許?
答復:
2014年3月1日起履行的新《法規》暫停了無形資產出資比例的限制。這情況下個人以知識產權注冊資金入股是無論如何合法的行為,而且在注冊資本中的經濟總量可以占到百分之百。國家提倡激勵科學技術,鼓勵個人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商業用作。交納應稅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內置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的規定,納稅人發放技術轉讓、技術共同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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