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前期如何周遭法律利益沖突--消除四種*常見于的差錯
錯誤一:沒有讓每一位創始者簽署股權兌現協議、知識產權轉讓協議
如果某位創始人過早地離開,且這位離開者卻擁有公司的巨大其余部分股權,而留下的團隊卻要一直嘔心瀝血地投入到公司發展上,這將是多么凄涼的事件真相?給每一位創始人的股權設定股權兌現期,意味著如果某位創始人在設定的時間之前離開,則公司無權支付其部分或全部股權。這將不具備公司更多的層面和穩定性,同時對創始人進行必要的管制。因此,忘記在平均分配創始人股權的同時,涵蓋一項股權兌現協議。
另一種創始人退休的原因是,他帶走了作為公司不可過分資產的知識產權。創始人向公司轉讓知識產權的使用暴力,意味著他們對公司的許諾。這樣做并不難,你可以讓每一位創始人簽署一份知識產權轉讓協議,并列明其擁有的任何對公司有價值的知識產權。
錯誤二:在簽署協議前沒有更好理解重要條款的意義及后果
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創始人并不一定不去閱讀,或說出地去對待及理解所簽署的文件。然而,這可能卷入隱患,讓你暫時全面為重要條款進行達成協議,或*終讓你犧牲比期望更低落的犧牲。例如:停止條款(包含月內終止合同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這類條款往往會被忽視,但當合同提前終止時可能造成極低的報價。
當你坐下來代表公司簽署協議時,你須要相信完全理解了條款的含義。首先,明白你在協議下能得到的及要拒絕的細節;其次,了解在什么情形下,可能發生于額外的財政支出,或會限制你的支出;繼續,要明確在合同延續前夕的分配,哪一方具有擁有什么特權,比如:知識產權。
錯誤三:對不*合適及有攻擊性的的雇主沒有立即“炒魷魚”
在創業公司中,沒有比不合適的員工,更糟糕的什么事了。作為創業公司重要的一點是,更快兼職合適的員工來創造企業文化,并且更快速地解雇不合適的那批人。那些人會給公司帶來棘手,或是技能達超過要求,指派很慢;或是性情古怪,喜好辦公室軍事;或是堅守大公司心智,與創業文化截然不同。
如果任其他們存在、發展,會所制造更多的法律情況,上升公司成本高,更可怕的是,他們會玩樂民心,瓦解公司積極彎曲的創業文化,*終分裂及疲弱公司。
錯誤四:難以將重要的商業事務過渡到書面文件
取得成功商業關系的一項重要因素是使得參與各方有一個明確的預期。這也是為何合同是如此重要的原因,即:用書面方式為為各方設定預期。對年代創業者而言,*常見是與承包人的關系。雖然承包人能為你的公司未完成重要的偵查,但喪命的是,有根本創始人無法將這種關系用書面表達方式固定下來。
記得,任何時候,當任何人要為你公司做什么的時候,或者,當你要為其他人做什么的時候,務必要推行書面的方式。
多研習一點知識能讓你在創業路上走得更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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