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驟
1、注資公司時首先能夠收購方和被收購方妥協互信,同時,為了保障僵持的切身利益需要簽定收購立場協議,為后面的收購作好構思。
2、其次,需要收購方在集團內外進行決議案,召開討論股東代表大會,若收購方不是公司,是個人的話就不需要開會了,自己立即就可以。
3、除了收購方,被收購方也需要召開股東大會,然后股東必要拒絕優先購買權就可以了。
4、當雙方的決議通過后來就可以踏入收購的撥亂反正了,收購方需要去被收購方調查一下公務員狀況,在調查的過程中,需要和金融學干涉,律師起到為首主導作用,會計導航。
5、真的的話就可以簽訂收購協議了,這份收購協議在法律上有更高的的法律打球,對雙方都有投票權,所以不必把原因都檢討到合同上面,防止時程的爭執。
二、注意事項
當企業在收購公司的時候,需要月內進行調查,核實一下問題:
1、要看被收購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實繳還是認繳;
2、要測試被收購公司確實依賴于法律糾紛、法律訴訟中;
3、還要檢查被收購公司是否東北面異常平衡狀態;
4、檢查對方公司是否每年提前進行年檢年報;
5、要回答對方是否處于稅務經營不善狀態,是否偷稅漏稅的問題;
6、看被收購公司有沒有和勞工簽訂勞動合同,有沒有按時給裁員繳納社保、分發工資;
7、終于還要看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互相書否存在股權轉讓或盈余分配等異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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