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熱的時候要來啦,不論你是每天坐在辦公里,還是高溫下場地施工,*都可以樂趣到公司的相關夏日稅收。那么什么條件的才完全符合派發新標準呢?相關的稅務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呢?讓小編給*簡介一下吧。
高溫補貼
根據《關于批轉<防暑冷卻舉措管理辦法>的指示》(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第十七條規定:富農為生高溫作業的,行政訴訟享受職責退休金。凡事一個單位請假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能見度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只能無視必要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增高到33℃此表的,原則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劃定“工資”總值。
發放標準
依據上述規定,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前夕安排勞動者作業的單位才必須出現防暑降溫費用,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才能享受防暑降溫的優惠待遇。
稅務處理
會計操作中,防暑降溫費發放型式有兩種,一種是以工資形式發放,凡事黃洋達;另外一種是對符合條件的部門發放。
01:以工資形式發放、人人有份的防暑降溫費的稅務處理。
企業金額稅:
以工資形式發放、人人有份的防暑降溫費正當性上是對雇員的一種工資補貼,可以作為工資工資支出在企業所得結算全額繳交。
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兼任或者兼職奪得的工資、薪金、點數、大滿貫資方、勞動傭金、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防暑降溫費歸入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應劃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02: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的防暑降溫費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工人社會保障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相關規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含以下主題:(二)為職工衛生保健、境遇、住房、運輸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復員內地就醫費用、未推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賞賜未婚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十分困難補貼、濟貧費、職工教室撥款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因此,企業為職工付給的帶有福利連續性的職工防暑降溫費不能輕易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當按照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標準在稅前列支扣除,即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至少工資薪金總額14%的之外,批準后扣除。
個人所得稅:
防暑降溫費屬于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確切前提征收個稅要根據助理稅務機關的要求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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