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我們理解,探親可以包括兩種形式,一是員工本人從工作所在地往返家庭所在地,二是其親屬從家庭所在地往返工作地,都可以實現員工與其親屬的探親團聚。稅法上免稅的探親費用是否可以包含其直系親屬的往返費用?外籍人員家屬探親補貼是否免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
(三)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第四條規定,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探親的交通支出憑證(復印件),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對其實際用于本人探親,且每年探親的次數和支付的標準合理的部分給予免稅。
根據上述規定,政策明確是外籍個人本人取得的探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而不包括其直系親屬探親費用。
解決時間:2022-08-1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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