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逐步普及和眾知,越來越多的企業家也開始進行申報加計扣除政策,獲得研發費用獎勵。再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時,也不時會出現很多問題。今天,上海聯貝小編就給*講述一下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中其他費用的4個提醒。希望能對*有所幫助。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中其他費用的提醒一:單個研發項目應單獨計算。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其他相關費用限額=《通知》*條*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1項至第5項的費用之和×10%/(1-10%)。
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中其他費用的提醒二:其他費用是采用正列舉的方式。
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中其他費用的提醒三:限額10%加計扣除。
其他費用,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中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
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中其他費用的提醒四:辦公費不可以加計扣除。
由于“其他費用”是采用正列舉的方式,不在列舉范圍之內的一律不得加計扣除。
研發發生的辦公費可不以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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