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資產租憑范圍也將會越來越高,那么什么是融資租賃合同?它與租賃合同有哪些區別?聯貝小編將和*一起了解清楚。
什么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大特點在于“融資”二字,這里講的融資,其實質就是出租人出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收益。
和經營租賃有什么區別?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并安裝投入使用,并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并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于相關租賃公司購買,然后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準,一是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給租賃公司的較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于或大于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賬面價值的90%及以上;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后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制造商或銷售商那里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于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于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后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后,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后,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于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并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經營租賃涉及到兩方,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融資租賃合同將牽涉到第三方,簽訂合同過程中要有著相關的約定,才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以上就是小編帶來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相關介紹,希望能給*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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