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許多公司經常與其他公司簽訂銷售合同。銷售合同生效后,為了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交付貨物和付款,那么公司有買賣合同未履行完可不可以注銷?聯貝小邊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司未履行銷售合同可以注銷嗎?
公司未履行銷售合同的,應當在公司清算時處理合同。未辦理銷售合同的,公司清算未結束的,不能注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百八十六條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計劃,并報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分別支付清算費用。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在,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不得按照前款規定分配給股東。
*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向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提交清算報告,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強制清算的條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公司經營管理嚴重困難,繼續存在重大損失,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或者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其他違法清算行為可能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的利益。
3.債權人或者股東應當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或者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組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其他可能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非法清算的,公司債權人或者股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的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
4.公司沒有提出異議。作為被申請人,公司對股東申請人享有的股權提出異議,對債權人申請人享有的債權提出異議,或者認為公司根本沒有解散原因的,除非申請人能夠就上述異議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確認,或者對被吊銷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提出異議。責令關閉或者撤銷的解散原因有明確的證據,否則法院不予受理債權人或者股東作為申請人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申請人應當單獨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清算申請。
通過以上分析,公司清算結束后,經批準后,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未履行的銷售合同,應當在清算期間處理合同,公司應當結束清算,注銷登記。如果需要幫助,讀者可以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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